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天津农民涉毒案趋升 一毒贩获死刑

2016-06-26

【文汇网讯】(记者 达明 天津报道)6月23日,天津市高级法院依法对李绍辉贩毒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绍辉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李绍辉,男,44岁,天津市静海县陈官屯镇吕官屯村农民。2014年9月,经天津市公安局技术侦查,获悉其赴广州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并携带冰毒返津。李绍辉返津当日,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当场在其驾驶的汽车后备箱内查获冰毒5包,共计4094.6克。另查明,李绍辉曾以每克150元的价格贩卖冰毒。

法庭上,皮肤黝黑的被告人李绍辉低头沉默,看上去比较拘谨。当法官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他略微抬起头,似乎想说什么,但很快又低下头继续沉默。

「李绍辉毒品案,极具有典型性。」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二审监督处助理检查员陆旭在接受采访时说,「这起案件,反映了天津农民涉毒犯罪比例上升这一特点。」

值「6‧26」国际禁毒日之际,天津高级法院庭审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张勇也再次提及了农民涉毒犯罪比例上升这一问题。据他介绍,2014年至2016年5月,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农民为669人,共佔毒品罪犯总数的26.3%。同时,农民涉毒犯罪的人数呈增长趋势,2015年较上一年增幅达25.4%。

针对农民涉毒犯罪比例上升这一问题,张勇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暴露了农村综合治理的漏洞,与部分农民急需致富的焦躁心理和农村文化生活、精神生活不丰富也有重要关系。下一步,会重点加强农村禁毒工作的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陈敏

新闻排行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