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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玩忽职守罪最高可判七年

2016-06-30

【文汇网讯】(记者 张聪 北京报道)北京检方30日对邢某某、周某等两位涉案民警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着名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实施逮捕已表明检方已充分掌握了两位涉案警务人员的犯罪证据。据介绍,玩忽职守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最高可判七年。

洪道德指出,目前内地批准逮捕的要求较高,因此雷洋案中两名涉案警务人员被依法批捕表明,除有司法鉴定的证据外,检方还发现两位警务人员涉嫌犯罪的其它证据,如检方公布的两位警务人员在案发后有妨碍侦查的行为。

洪道德补充,虽然目前北京检方对两位涉案民警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批捕,但目前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未来仍不排除两位涉案警务人员的罪名是有被更改的可能性。他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认定罪名可不同,因此侦查阶段所定罪名对后面两个阶段并无约束力。

谈及其他三名被立案侦查的涉案民警,洪道德强调,其他三名涉案民警仍在被调查。他表示,只能说其他三位涉案民警比被检方依法批捕的两位涉案民警的犯罪事实要轻,「从法律上讲,既然检方对五名涉案民警立案,若想彻底洗脱嫌疑,需等北京检方结束侦查后,方可定论。」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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