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2012年10月南丫海难酿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于去年2月经审讯后,裁定39项误杀罪名不成立,只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监9个月。他不服原审法官拒绝判给他部分讼费,今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惟申请遭驳回。
终院法官称,上诉人面对的所有控罪证据有重复,最终较重的误杀罪获判无罪,但他有做出自招嫌疑的行为,而是否批准讼费,是原审法官的酌情权。
责任编辑:星空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2012年10月南丫海难酿成39人死亡,涉事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于去年2月经审讯后,裁定39项误杀罪名不成立,只被裁定一项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监9个月。他不服原审法官拒绝判给他部分讼费,今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惟申请遭驳回。
终院法官称,上诉人面对的所有控罪证据有重复,最终较重的误杀罪获判无罪,但他有做出自招嫌疑的行为,而是否批准讼费,是原审法官的酌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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