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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官员造成环境损害 终身追责

2016-07-06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闻发布会现场。

【文汇网讯】(记者 刘蕊)7月6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厅长李和平表示,河南省已提出严格的追责措施,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终身追责。

李和平在解读河南省出台的《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时介绍,该《实施细则》针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有关工作部门领导成员和党政领导干部四类责任主体,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34种具体追责情形,提出严格的追责措施。

李和平说,《实施细则》规定,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终身追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服从、服务于大气污染防止这个大局,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参与治霾督查的力量将空前强大,参与人员包括警校学员、协警等。

李和平表示,依照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模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督察机制,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了200人联合督察组,抽调1000名警校学员组成现场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跟踪督办等多种方式,对各级各部门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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