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中) 【文汇网讯】(记者 邓滔)被指收取《壹传媒》前主席黎智英25万元「黑金」的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上月二十三日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诉一项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罪。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进行答辩,控方指梁不打算认罪。案件押后至9月30日作审前复核,其间梁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级检控官连普禧今在庭上表示,梁国雄不打算认罪;而控方有众多文件仍在处理中,现阶段又不知道梁国雄会否就收取过涉案25万元的款项作出争议,但若梁提出有关争议,审期将会加长,故控方认为有需要安排审前复核,待处理有关事项。法官胡雅文闻言,押后案件至9月30日作预审,并批准梁以原有的3000元继续保释外出。
据悉,控方将会在证人例表上加上最少五名证人,当中大部分为立法会秘书处人员。
被告梁国雄今早由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人民力量主席袁弥明,以及社运人士古思尧等人陪同下到达法庭。
本案被告为报称立法会议员的梁国雄,他被控一项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罪。指他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立法会)议员,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暪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Herman SIMON 从黎智英接受一笔25万港元款项。
责任编辑:Caro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