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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藐视法庭案 民事审上诉

2016-07-19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前年11月非法「佔领」行动旺角区清场期间,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30人,涉嫌违反禁制令被起诉刑事藐视法庭罪。众被告早前提出撤销有关藐视法庭指控的申请,遭高院驳回,他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高院19日就上诉事宜进行指示聆讯,法官下令下月18日及19日的上诉案将会以民事程序性质进行。

被告的代表律师早前指,律政司于去年4月发出传票后,未有在限期内向法庭呈交文件,以及未有就延期许可申请缴付手续费,要求法庭裁定有关检控许可无效,并申请撤销案件,惟被高院拒绝。代表律师又要求法官先厘清案件属刑事藐视,抑或民事藐视法庭,因之后牵涉的法律程序有所不同。律师亦举出多个案例,指曾有案件原属刑事,但最终仍以民事程序方式进行审讯。

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人,涉嫌前年在执达吏到旺角非法「佔领区」清除障碍物时,阻挠执达吏工作而触犯刑事藐视法庭罪行。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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