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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敬恩刑事恐吓李国章案9月预审

2016-07-22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香港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涉于今年1月港大校委会会议期间,向主持会议的校委会主席李国章高呼「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复箍毁会议举办地点所在大楼的玻璃门企图硬闯入内,遭警方拘控。案件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讯,冯敬恩否认刑事恐吓、刑事损坏等4项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21日作审前复核。据透露,李国章将会是首名出庭作供的控方证人。

被告冯敬恩(22岁)被控的4项刑事罪名分别为「刑事恐吓」、「刑事损坏」、「企图强行进入」以及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的交替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批准冯以现金1万元保释,其间不准接触及骚扰包括李国章在内的控方证人。

主控官庭上透露,预审时控方将会有事发录影带呈堂做证,并会传召4名证人。据悉李国章将会是控方首名证人,其余3名证人均是保安。

控罪指,冯敬恩涉嫌于今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5号赛马会跨学科大楼地下正门外,威胁李国章会使其人身受损害,意图令他受惊,同时扰乱公众秩序,包括在现场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冯另被控同日与其他不知名者,损坏属于港大的赛马会跨学科大楼正门玻璃门框,及企图以暴力方式进入大楼。

已「全面破坏社会安宁」 官吁控方考量控罪

裁判官杜浩成今要求控方重新考虑应否继续以「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这项交替控罪起诉冯敬恩。事缘《公安条例》第17B(2)条下的「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主要涵盖有相当可能破坏社会安宁的情况。但裁判官看过控方准备的简要案情(brief facts),认为案发时大批学生及校外人在会议大楼外示威抗议,「社会安宁已经被全面破坏。」控方回应会再与律政司研究。

冯敬恩于本周三晚上被捕,随即被警方落案检控4项罪名。冯昨在庭外称,案件已交由律师处理,不会多作评论。他透露,校方有部门协助学生,而该部门已派员联络他,而「据他所知」,可能有更多港大学生要协助警方调查,担心有其他同学遭到检控云云。

责任编辑: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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