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 (记者 杜法祖) 日前遭揭发疑串同财务中介公司,诱骗市民登门办理按物业抵押贷款的假律师楼,其办事处所在楼层单位业主今入禀高院,控告当日签订租约的负责人违反租约,指承租人讹称自己为事务律师,声称自己租用该单位是用作经营律师事务所之用。业主现要求解除租约,同时要求交还单位及索取赔偿。
原告是其位于中环泛海大厦总行的业主「海泽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是经营林冯李律师事务所的Lee, Howard Ho Wah。有报道指香港律师会已向警方报案,称「林冯李律师事务所」及其3名合夥人均未有向会方注册登记。
原告业主在入禀状透露,被告Lee, Howard Ho Wah跟原告于今年5月签订一份为期两年、月租25,000元的租约,租用中环泛海大厦7楼一单位作商业用途。为了租用单位,被告介绍自己是一名执业事务律师,而原告亦真诚地相信被告说法。惟后来原告发现被告并非律师,认为违反租约,日前已发律师信要求被告交吉单位,但被告一直没有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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