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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评选举主任决定陈浩天提名无效:合法合理

2016-07-30

【文汇网讯】(记者 沈清丽)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被选举主任裁定其提名无效,香港社会各界均表认同。他们指出,立法会议员遵守香港基本法是宪制责任,倘连基本法都不遵守,根本没有资格担任议员。而有关人等在参选时都签署了拥护基本法的法定声明,但实际上继续鼓吹「港独」,选举主任根据法例决定其提名无效,是合法、合理的举措。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在接受本报访问时指,选举主任的有关决定「好正常」、「做得对」,「一个人已经公然主张『港独』,但又让佢参选,相信全世界都没这种事。如果公然搞『港独』的人都可以参选的话,即系变相鼓励人搞『港独』、鼓励人违法?这是没可能的事!」

他坦言,这些鼓吹「港独」者竟想进入政府体制公然作反和捣乱,只有香港才有这种怪现象,实匪夷所思。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是中国的领土,香港立法机构是特区政府的一部分,这些参选人既然不支持,「又做咩议员?」

被问及能否阻止其他鼓吹「港独」者参选,刘汉铨指,「港独」不像其他问题般可以有「不同意见」,他相信选举主任会有足够资料去判断某些人是否搞「港独」,及因应情况作出决定。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理事长卢文端指,选举主任决定陈浩天提名无效,参选符合「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也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立法会议员遵守基本法是责任,如果连基本法都不遵守,有何资格去参选做议员?」他强调,中央政府绝不允许「港独」分子祸害香港,香港市民更不会支持「港独」,不能因为这一小撮人搞「港独」,就要大部分港人为此「埋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工商总会会长王庭聪指裁决「好正常」、「好合理」。容许搞「港独」者参选是不正常、不合理。香港基本法已经规定参选人要拥护「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这是基本条件。目前,立法会反对派议员已经拖累政府施政,如果再让「港独」分子进入议会,将会进一步破坏香港的经济、稳定、和谐。

本身是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陈浩天已经立场明确要搞『港独』,那就不应该让他参选。香港基本法早已列明立法会议员就职时要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但他在香港搞『港独』,即是要推翻基本法;他不愿意效忠香港特区,即是要推翻香港特区,既不拥护基本法,又不效忠香港特区,选管会就不应该让他参选。」

责任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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