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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条例拉倒 怪医急「补镬」

2016-08-03

【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上月受立法会拉布影响而未能如期通过。拉倒草案的「怪医」医学界立法会议员梁家骝3日提出建议「补镬」,要求医委会秘书处订立服务承诺,缩减投诉程序所需时间,并增聘医委会人手,以改善处理投诉效率。但病人组织反驳,医委会处理个案效率低下,原因是人手不足,草案本身具备增加医委会人手的措施,对于未能及时通过感到十分可惜,促请港府尽快就医委会改革设立三方平台。

本身是医学会医委会改革专责委员会主席的梁家骝表示,近年医委会处理聆讯个案效率愈来愈差,每年判决宗数由2013年的25宗,跌至去年仅9宗,当中8宗个案更在1日内审结,而医委会每年需要处理约40宗纪律研讯个案,但秘书处每年只安排处理26宗,变相每年积压14宗。

冀缩投诉程序 拨千万聘人手

他续说,现时医委会处理投诉程序费时,以初级侦讯为例,政府文件指投诉人提交宣誓书,过去平均需时3个月,他认为只需14天便可完成,建议医委会参考司法机构作出服务承诺,缩减部分程序中不必要的处理时间,可将投诉程序由现时58个月缩减至30.5个月。

梁家骝又说,现时医委会委员要互相迁就时间以便出席审讯,而仅有的一名法律顾问亦必须列席,难以「夹时间」。他建议增加医委会秘书处人手、聘请具法律专业资格人士为医委会秘书,以及聘请全职法律顾问,以加快处理个案,预算每年额外开支约1,000万元。他又建议医委会考虑设立委员会,协助初步侦讯委员会的前期或中期工作。

病人组织:医委改已提增人手

香港病人政策连线主席林志釉接受本报访问时反驳指,《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同时承诺增加医委会人手,梁的建议并非新措施;至于聘请全职法律顾问,亦不见得与兼职有大分别,「聘请的工作量不一定少过全职」;而聘请律师担任秘书处人员,由他们处协助审视投诉证据,亦有违独立性,且秘书处人员同时亦需处理其他工作,效果成疑。

林志釉又质疑政府文件显示医委会处理个案投诉平均需时,包括准备文件和有关手续的时间,「宣誓只需要好短时间,如果真的要三个月,是匪夷所思」,认为医委会有必要作出解释。

他指出,医委会每年处理个案效率低下,根本原因是人手不足,草案可增加20名业外和业内的审裁顾问,有助加快处理投诉,认为草案被拉倒,无论是医学界、反对派或建制派都有责任,希望食物及卫生局尽快就医委会改革设立三方平台。

责任编辑:le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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