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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围堵校委 港大学生会副会长李峰琦将提堂

2016-08-09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今年初港大围堵校委事件,继上月中旬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被拘控后,同样涉案的前副会长李峰琦因当日不在港,警方上门「拉人」不果,至8日李返港后,9日由律师陪同到警署「自首」助查,已被落案控以「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名,本月16日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21岁的李峰琦曾任港大学生会前外务副会长,暑假后将升读港大政治及法律双学位课程4年级。冯敬恩7月20日被捕当晚,据悉重案组探员亦曾到李峰琦的住所,要求他就案件到警署协助调查,但李早前已到台湾实习,并不在港。消息称,律政司建议拘捕李,理由为他当晚企图阻止运送港大校委纪文凤的救护车离开,涉嫌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李其后在社交网站留言称得知事件,并已交由律师处理。

至8日李峰琦返港,9日早在律师陪同下到西区警署「自首」,调查后警方落案票控其一项「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名,本月16日须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警方重申市民应以守法及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如有人作出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不论任何背景,警方定会采取果断的执法行动。

冲击围堵港大校委事件发生于港大沙宣道大楼,今年1月26日,港大校委会新任主席李国章首次主持会议,有滋事学生代表号召逾百名群众于大楼外围堵。当晚8时许,与会的学生代表冯敬恩疑「放流料」,误导群众以为校委会否决成立专责小组,致示威学生及到场声援的激进反对派中人情绪爆发,在多处闹事冲击,事件中有校委及港大职员受伤不适。当晚受困的校长马斐森形容感到「生命受威胁」,翌日并发声明谴责学生,强调拒接受暴民管治。

警方因应「1.26冲击」事件作出调查,至7月20日晚,西区警区重案组探员到冯敬恩荃湾寓所将其拘捕,并控以「刑事恐吓」、「刑事损坏」、「企图强行进入」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的交替控罪。2日后冯于东区裁判法院提讯,他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9月21日作审前复核。

责任编辑: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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