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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会外纵火罪重 官拒申离港

2016-08-09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立法会去年12月就《版权条例》恢复二读,同日傍晚立会外的垃圾桶发生爆炸,两名青年其后被控串谋纵火罪。两人9日在区域法院否认控罪,案件定于明年1月5日开审,审讯预计需时6天,控方将传召7名市民证人及12名警员作供。其中一名被告叶卓贤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让他能离港赴台就读课程,及不需到警署报到,惟被法官以控罪严重拒绝其申请。

两名被告分别为叶卓贤(19岁)及「佔中辅警」、树仁大学学生会会长杨逸朗(22岁)。叶由于获「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录取,就读一年的课程,需于9月到台湾开学,向法庭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让他能离开香港及不需到警署报到,惟申请遭法官拒绝。

官:不更改保释条件免影响审讯

法官表示,由于控罪严重,为免影响审讯,不批准更改叶的保释条件,又指审讯完毕后,叶到任何地方就学均可。

两名被告面对一项串谋纵火罪。控罪指,两人约于去年12月9日串谋身份不详的人,在无合理辩解下用火损坏立法会综合大楼外指定示威区的一个垃圾桶。叶卓贤在警诫下有招认,及将于审讯时就招认的自愿性提争议,杨逸朗则没有警诫供词。

激进「本土」派分子在去年12月初,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版权(修订)条例草案》流会后当晚,涉嫌将改装压缩气体罐投掷进立会示威区内一个垃圾桶,纵火引发爆炸。警方深入调查后,以「串谋纵火」罪落案起诉5名涉案者,包括无业的叶卓贤,以及「佔中辅警」、树仁大学学生会候任会长杨逸朗。

案件去年12月提堂时,所有被告获准以1 万元至5万元保释,等候警方进一步调查各被告的电话记录、指纹、DNA 校对及各被告的衣物是否留有灰烬。裁判官强调各被告须严格遵守保释条件,包括每星期3次到警署报到、不得踏足立法会综合大楼范围等,否则会被还柙。

上月,控方申请撤销起诉其余3名被告,包括陈祖泽(18岁)、林国伦(24岁)及周乐轩(19岁)。

责任编辑:千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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