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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花胶斤变両 药房店长涉误导表证成立

2016-08-24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内地女游客到尖沙嘴一药房购买花胶,声称曾向店长求证是否1,980元一斤,签帐付款后才获告知是以「両」计算,最终花了28,000多元,即时要求退钱但不果,唯有报警求助。药房店长其后遭海关检控违反《商品说明条例》,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否认「作出属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罪,审讯后被裁定表证成立。店长自辩时指有向女游客提及价钱牌单位是「両」。

女游客事主曹金珠(28岁)今出庭作供称,去年7月15日到尖沙嘴一间药行购买花胶,见到瓶子上标价3,000元,于是向被告陈志伟(31岁)求证是否3000多元一斤,被告用普通话答称「是」。曹觉得贵,被告转为推荐另一瓶标价1980元的花胶,并说可给予8折,折实约1600元。当时她未有再询问标价是以斤还是両计算,因她一直以为应同样是按斤计算。

曹说她先后以两张信用卡付款都不成功,于是改用提款卡付款并签名作实,她说:「我当时在玩手机,无留意银码。」其后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她信用卡余额不足时,顿感奇怪,向被告查单,发现竟然签了逾2.8万元,被告才表示花胶价格单位是「両」。曹即时告知被告以両计就不会购买,要求退款但被拒絶,最后决定报警。

辩方盘问曹女,指药房的闭路电视拍摄到她有近距离观察花胶瓶,曹回应只看瓶中花胶,没看价钱牌。辩方指海关录口供时,曹表示曾拍下花胶瓶和价钱牌放上网与友人分享,辩方随后呈上该张照片,照片中的价钱牌清楚写荂u大白花胶」、「1980元」,价格单位为「両」,质疑曹根本有看价钱牌。曹确认该照片是她拍摄,但坚称没仔细看清价钱,只同意被告从无亲口讲过「一斤花胶卖1980元」这句话。

被告陈志伟自辩作供称已在此行业工作5年,在涉案药行任职店长则有2年,他称女游客选购花胶时,有向她介绍680元一両及1,280一両的花胶,女游客称想看看1,280元的花胶,他便从花胶架拿下来一瓶,并有指着价钱牌,上面写着両。之后女游客向他指想看看2,880元的花胶,之后又说觉得太贵,转而看1,980元的花胶。当决定购买时,陈说有用计算机显示打折扣后的价钱给曹女过目。

裁判官听毕被告作供后向被告查问,指在海关的会面纪录中,被告曾提过曹金珠一边签帐单,一边说2万多元这麽贵,但仍然继续签名,被告表示同意。裁判官质疑辩方在曹作供时却无向她指出这一点,申请女游客再到法庭作供。案件押后至9月1日续审。

责任编辑: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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