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力争通过制度保障提振公众消费信心。(方俊明摄)【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方俊明 广州报道)近年来,内地假冒伪劣食品问题频发,食品安全也引起北上港人的关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6日表示,新修订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广东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内地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食品追溯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对企业内部举报人给予特殊奖励,开创了内地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地方立法的先河。
《条例》明确广东要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举报人举报其所在单位,并给予特殊奖励。广东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缪志斌表示,通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人员提供违法线索,有助于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条例》还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县级以上政府食药监等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该规定为公民和组织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缪志斌表示,《条例》明确提出纳入「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电子追溯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电子追溯体系,并向省级追溯系统报送数据。公众可通过广东省食品溯源平台,查询到这些重点监管品种的基本信息、监督抽检信息、生产经营者的许可信息、日常监督、稽查执法信息等,在提振公众消费信心的同时,亦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目前广东省食药监局已草拟《广东省食品电子追溯管理规定》,将明确食品电子追溯标准和规范等。缪志斌透露,到今年底,广东将实现省内流通的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和酒类等重点监管品种复盖率达到90%以上,公众溯源查询成功率不小于90%,探索「全品种可查询,重点品种可追溯」的追溯机制,实现精准监管。
此外,针对无证、假证、套证餐饮经营者在网络订餐平台上提供问题餐饮外卖增多,卫生状况堪忧等情况,《条例》明确要建立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广东省食药监局还起草了《广东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将明确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落实「明厨亮灶」,确保消费者可在网上看到订餐单位的加工场所;将实行「首赔制」,如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网络第三方平台将首先进行赔偿,方便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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