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重夺公民广场」律政司黄之锋提上诉

2016-08-29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前「双学」成员、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因前年发动所谓「重夺公民广场」行动,本月中被定罪,分别获轻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现决定就3人的刑期提出复核申请,而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的黄之锋,29日亦同时提出上诉许可申请。

律政司29日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在仔细研究判刑理据后,决定就3名分别被裁定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成被告的刑期,向原审裁判官提出复核申请。由于相关司法程序仍在进行,律政司暂不会作进一步评论。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3人,前年9月26日在政府总部外发起罢课集会,其间多名集会者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俗称公民广场),揭开了历时79日违法「佔领」的序幕,惟3人最后获轻判,不少市民担心判决可能令包括「港独」份子在内的激进派更肆无忌惮地违法。

何君尧:3人毫无悔改之心

香港律师会前会长何君尧早前曾去信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希望复核是次判决的量刑。他在信中指出,量刑「根本不符合案情严重性,更给出一个危险信号,令人以为类似行为都将可获得轻判,加上3人毫无悔改之心,绝不能因他们所谓『一腔热诚为民主』的理由就可以姑息。」

黄之锋(19岁)因参与非法集结罪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罗冠聪(23岁)因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至于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的周永康(25岁),因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硕士课程取录,裁判官认为他难以履行社会服务令,故判其入狱3星期,缓刑一年。

罗冠聪周永康稍后亦提上诉

不服判决结果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29日早上亲自到东区裁判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诉许可申请。黄认为政总东翼广场是公共空间,应该容许市民自由进入,他当日的「重夺」公民广场示威不属于非法集结,亦无违法。黄之锋透露罗冠聪及周永康两人稍后亦会提出上诉。

东区裁判法院原审裁判官张天雁早前判刑时指出,从录影片段所见,3名被告「行为鲁莽」,当大批示威者使用不同方法进入公民广场,的确会令在场人士担心社会安宁会受破坏。黄及周两人是攀爬围栏进入政总前地,而罗因煽动其他市民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刑责较周、黄两人更重。

罗冠聪已报名参选立法会香港岛区直选,同区其他候选人名单尚有张国钧、郭伟强、叶刘淑仪、詹培忠、王维基、黄梓谦、刘嘉鸿、郑锦满、沈志超、陈淑庄、何秀兰、许智腄B司马文及徐子见。

责任编辑:吴筱惟

新闻排行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