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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倡设仲裁中心解消费争议

2016-08-31

【文汇网讯】(记者 杨佩韵) 美容健身、装修工程等行业不时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及商户或因而要对簿公堂,终达致双输局面。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嫺指,每年平均有近5,000宗投诉个案未能解决,建议由公帑形式成立独立的「消费争议解决中心」,以「先调解后仲裁」处理消费纠纷,省却诉诸法庭的金钱及时间。她续说,9月1日起会开始联络律政司及商界代表,听取不同持份者意见,料过程需时数个月至一年,最快需要数年后方能成立中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指,现时本港有不同渠道,让消费者与商户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而中心牵涉所有行业,营运开支可能很大,局方会就建议与消委会交换意见。

黄凤嫺31日称,2011年至2015年消委会共接获71,443宗投诉,当中有24,548宗是未能解决,佔总数25.75%。

老翁飞机失假牙 追一年才获赔

她解释:「就算消费者有理据,但未必会为咗争取几千蚊去打官司。」故有部分投诉不了了之,如70岁领取综援的老翁,早前乘飞机至三藩市探亲,怎料放有假牙的行李袋于寄舱后遗失。但航空公司拒绝赔偿,老翁在消委会多次协助下,方能在一年后成功追讨赔偿。

她补充,不少California Fitness投诉个案亦需循法律途径追讨,令消费者付出不少时间及金钱。有见及此,消委会建议成立争议解决中心,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初步法律谘询、调解、仲裁及法律代表服务,商户可自由参与,过程保密,相信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种较诉讼便宜和快捷的争议解决程序。此外,亦可为商户维持与客户良好关系及商誉,并可减少法院处理案件的数量,达致三赢局面。

倡处理廿万元以下索偿纠纷

消委会法律保障事务小组主席陈家殷指,中心可处理由消委会等机构转介的个案,先有调解员为消费者和商户作调解。若未达成共识,便要由专业仲裁员进行仲裁裁决,他补充,仲裁结果有一定法律约束力,其间可传召专业人士协助,过程必须保密。

他续指,据消委会经验,96%消费投诉都涉及少于5万元,故建议中心只处理索偿金额不高于20万元的个案,料涵盖美容健身、电子产品、装修及零售业的纠纷。

陈家殷续指,中心会审视每宗申请个案,有理据方会受理,其间如发现消费者作虚假声明,会向消费者追讨一切涉及费用,不担心机制会被滥用。他补充,商户可以成为中心会员,可于店外贴出标志,吸引消费者光顾。若登记商户不接受调解,中心可能会剔除会员资格;若消费者投诉的商户并非中心会员,则有可能要诉诸法律,才能解决争议。

商经局:要考虑制度会否易滥用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消委会的建议牵涉行业广泛,持份者众,涉及资源也可能十分庞大。消费者不用付出任何费用便可向任何与货品或服务提供者,就纷争提出调解及仲裁要求,而资助服务的全数费用由纳税人支付,要小心考虑制度会否容易被滥用。

发言人续指,虽然报告提及计划推行5年后,在不影响其独立性和公平性的原则下作出检讨,研究引入业界资助的模式,但由于牵涉业界众多,不可低估达成资助共识的困难。

责任编辑: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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