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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加拿大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生效

2016-09-06

【文汇网讯】文汇网综合报道,香港与加拿大签订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9月6日生效,这使香港与其他经济体之间具法律效力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增至18份。

根据协定,双方政府须为对方投资者提供的保障包括公正、公平和非歧视性对待其投资、在征收投资时作出赔偿,以及容许投资和收益自由转移至外地。协定亦规定投资争端可根据国际认可的规则解决。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所需的内部程序后生效。

行政长官梁振英下午在礼宾府与加拿大总理杜鲁多会面,讨论双方共同关心的课题。梁振英表示,自己去年6月曾经访问加拿大,推介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地之间的「超级联系人」角色。他期望更多加拿大企业落户香港,利用香港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巨大发展潜力,开拓更多商机。

梁振英期望,协定能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扩大两地的投资流动,促进港加经贸关系。

香港与加拿大一直保持良好的经贸关系,亦是彼此的重要投资夥伴。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加拿大在香港的直接投资存量为三百八十六亿港元,为香港的第十六大投资来源地;而香港在加拿大的直接投资存量为七百三十九亿港元,加拿大是香港的第十大投资目的地。

这是香港签署的第十八份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其他已和香港签署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的经济体为荷兰、澳洲、丹麦、瑞典、瑞士、新西兰、意大利、法国、德国、比利时-卢森堡经济联盟、奥地利、日本、韩国、英国、泰国、芬兰和科威特。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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