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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改版正式发布

2016-09-09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张聪 北京报道)今日,中证监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京表示,修改版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本次修改旨在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据悉,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完善监管措施,抑制炒壳和短期投机等。

据悉,在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方面,《办法》细化对上市公司控股权变更的认定标准,明确累计原则期限为60个月;不过60个月的规定,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以及其他特定行业情况。此外,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延长股东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停复牌方面,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

此外,邓舸表示,中小商业银行是国家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有利于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减少金融领域与实体经济传导不畅等问题。他强调,未来中证监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业监管部门的协作,将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作为发行上市的前提条件,同时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监管把关。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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