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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拨逾20亿流域生态补偿金 涉东江流域

2016-09-13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王逍 江西报道)江西省财政厅近日消息,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筹集下拨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0.91亿元。该省境内流域生态补偿主要包括鄱阳湖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五大河流,以及九江长江段和东江流域等,以省对县(市、区)行政区划单位为计算、考核和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对象,涉及全省范围内的100个县(市、区)。

根据江西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在保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4年各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基数不变的前提下,采用因素法结合补偿系数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两次分配,选取水环境质量、森林生态质量、水资源管理因素,并引入「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补偿系数、主体功能区补偿系数,通过对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果,采取「就高不就低,模型统一,两次分配」的方式,计算各县(市、区)生态补偿资金。此外,发生重大(含)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县(市、区),将被扣除当年补偿资金的30%—50%,所扣资金纳入次年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额。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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