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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观察:重拳严惩贿选 规管换届纪律

2016-09-17

【文汇网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临时召集会议,对辽宁贿选案进行了严肃处理,该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被宣布当选无效,523名涉案的省人大代表辞职或被罢免终止资格,省人大常委会因不足半数已无法履职。

十八大以来,在从严治党和重拳反腐的过程中,加强对换届纪律的整顿是重要一环。此前,先后曾有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受到严肃查处。南充贿选案发生在该省党代会期间,涉案官员杨建华公款拉票贿选当上市委常委。后有33人被「双开」移送司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累计近500人。衡阳市贿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被确认当选无效,512名市人大代表辞职,涉案的431名党政工作人员被立案调查。

从涉及层级之高、涉案范围之广、处理人员之多、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等方面来说,辽宁贿选案都是空前的,中央采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会议这样的「非常手段」,其雷霆处置力度更是前所未有的。

中央发挥了极大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这有着两大现实背景考量。其一,今明两年是全国范围内的集中换届年,党的方面,有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大换届及召开中共十九大;国家方面,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也将集中换届,严肃换届刻不容缓。其二,即将在今秋举行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主题即是从严治党,加强换届纪律亦是应有之义。

最近,中组部会同中纪委展开换届巡视督查,而不少省份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风气。内蒙古纪委成立了「换届纪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市签订《严守换届工作纪律责任状》。湖南省成立「省委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部署派出监督组,通过明察暗访、杀「回马枪」等方式,对各级换届全面监督。

在严查贿选的过程中,中央一方面对「带病提名」、「带病当选」者坚决罢免、查办,另一方面对相关地区单位的负责人从严问责、查处。南充贿选案涉及的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因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辽宁目前已有原省委书记兼省人大主任王^、省委常委苏宏章、省人大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等高官落马,这几人均涉及拉票贿选方面的违纪问题。(记者 马浩亮)

责任编辑:夏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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