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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地契大限」危言耸听

2016-09-19
基本法第123条表明,「香港特区成立以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资料图片基本法第123条表明,「香港特区成立以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记者 龚学鸣)立法会选举期间,有候选人以「2047年后」作为选举议题炒作,让坊间以为特区政府无权处理2047年后的土地契约问题。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昨日发表网志反击有关言论,强调回归以来出售的土地年期,一般是从卖地当日起计50年,批评一些论者,甚至候任立法会议员,臆测特区政府日后会大幅改变现有政策,是在毫无事实根据下危言耸听。陈茂波呼吁市民不要轻信2047年后将自动失去业权的传言。

陈茂波网志以《「大限」之说没有理据》为题,指早前立法会选举期间,有候选人以「2047年后」作选举议题,其中包括2047年后的土地契约续期问题,直言坊间的讨论存在误解和谬误。

特区政府可自行处理续期

陈茂波表明,基本法第123条表明,「香港特区成立以后满期而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由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处理」。1997年回归后行政会议决定,除了短期租约及特殊用途契约,没有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期满时(不包括短期租约和特殊用途契约),可由政府全权酌情决定续期五十年,毋须补地价,但每年须缴纳租金,相当于土地应课差饷租值的3%。

陈茂波以港岛薄扶林花园原地契为例,说该地于2006年中届满,最终获续期50年至2056年,已经跨越2047年,亦毋须补地价,业主只须缴纳差饷租值3%作地租。他强调,政府成立以来公开出售的土地的年期,一般是从卖地当日起计50年,并非从1997年起计,所以除非是短期租约或特殊用途契约等的租约,否则土地的年期全部都已超越2047年。

提醒勿轻信谣言放售物业

至于有建议要求,政府立即启动为所有2047年到期的地契续期,陈茂波就批评做法不切实际,指现距2047年还有超过30年,若硬要提早续约,有违契约定下期限的意义,又强调港府绝对有经验及能力,在适当时候处理相关续期工作。

陈茂波呼吁巿民认清事实,毋须「自己吓自己」,并提醒小业主不要轻信一些关于「2047年后将自动失去业权」的传言,以免在错误资讯影响下出售物业,招致损失。

张国钧:大限论述伪命题

民建联候任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基本法不会在2047年失效,认为2047年后会出现土地契约问题的说法是伪命题。他形容,「情况与千禧年时的『千年虫』差不多,当大众踏入二千年时候,发现其实成个世界没变过,都会继续」。

张批评这些作出「2047大限论述」的人,背后想推动重定法律,从而再提出新法律内要包括香港是否「自决」,甚至「独立」。

身为候任立法会议员的热血公民郑松泰,在参选时曾提出2047后香港的地契问题,他昨日继续危言耸听,称不止担心地契,更担心的是香港的普通法制、终审法院会否一夜完全消失。立法会候任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议员姚松炎亦炒作这一议题,声称要政府应及早讨论地契到期事宜,再处理立法事宜。

责任编辑: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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