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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维持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非法集会罪刑期不变

2016-09-21

【文汇网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公民广场」非法集会案,法庭拒绝律政司就3人的刑期申请复核,3人刑期维持不变。

东区裁判法院今日就案件展开复核聆讯。

3人前年9月进入俗称「公民广场」的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分别被裁定参与非法集会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罪成。

周永康被判3星期监禁,缓刑1年,罗冠聪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黄之锋则被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3人已就定罪申请上诉。

责任编辑:吴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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