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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庆良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6-09-30
万庆良受审万庆良受审

【文汇网讯】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2016年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对被告人万庆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钟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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