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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庆良受贿过亿元判无期徒刑

2016-09-30
万庆良。万庆良。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敖敏辉 苏征兵)一审过后10个月,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案正式宣判。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30日判决,万庆良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至此,万庆良成为十八大后首个获刑的贪腐金额过亿的主政地方省部级官员。此前,万庆良的落马震动广东政商界,一批有牵连的省部及地厅级官员先后被查。他也是首个被中纪委作为典型进行点名通报并专题警示的地方要员。

受贿索贿1.1125亿 主动供出他人重大立功

据南宁市中院发布的消息,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万庆良先后利用担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揭阳市委书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陞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1251086亿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万庆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索贿人民币150万元,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万庆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减轻及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万庆良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落马引发广东政商界「震动」

记者了解到,万庆良成为十八大后,首个获刑的贪腐金额过亿的主政地方省部级官员。其他「亿元级」官员分别是周永康、朱明国、白恩培、金道铭。其中,正国级的周永康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三人待宣判。

2015年12月25日,万庆良案一审,历经10个月后宣判,足见案情复杂。据媒体报道,万庆良的落马,直接诱因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不收敛不收手,多次出入私人会所。而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在当地政商界一系列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万庆良于2014年6月27日被中纪委带走调查后,广东政商界迎来多轮「地震」,令广东成为十八大后落马厅局级以上官员最多的省份。公开资料显示,由万庆良案直接落马的官员至少包括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其中,林存德是万庆良在交代案情时,最先供出的厅级干部。之后落马的蒋尊玉(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李嘉(珠海原市委书记)、梁毅民(茂名原市委书记)、朱泽君(广东省工商局原局长),均与上述三人存在交集。

而因万庆良案而被省市纪委查处的广州市国土房产局原局长李俊夫、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等局处级及以下官员,则更多。

大谈廉政 私下疯狂受贿索贿

(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法院查明,万庆良在2000年至2014年14年间,索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1.1125亿元,数额巨大。落马前,万庆良频繁在公开场合大谈廉政,并以自己为例称,名下无一处房产。而在私底下,他则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大肆非法收受贿赂。

落马前,万庆良不仅因为不知沙县小吃而被作为笑谈,还因享受特权房而得了个「600帝」的绰号。2011年1月,广东省两会上,时任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在谈到高房价和幸福的话题时讲道,「我工作了20多年,还没买房,现在住的是市政府的宿舍,在珠江帝景130多平方米,每月交租600元,当然,政府会补贴一部分房租。」

在一些大小会议上,万庆良也频繁谈廉洁从政。 上任广州市长伊始,他便称「请大家首先从监督我开始,领导干部从我带头,绝不插手任何土地、工程、项目、国有资产、招投标。」

法院查明,万庆良查收并从中收受贿赂却主要是国土、工程项目等领域。

之后,类似谈话屡见报端,当地媒体甚至梳理出其一系列廉洁从政的「金句」。

而在私底下,万庆良被曝大肆索贿受贿。其中,法院查明,他曾单次收受深圳商人陈某5000万元贿赂。

责任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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