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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提名期由下月8日至14日

2016-10-07

【文汇网讯】据香港政府新闻网报道,举事务处宣布,2016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的提名期为11月8日至11月14日。

获提名人士须为年满18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并已登记为有关的选委会界别分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

提名表格须最少由五名已登记为有关选委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和1,000元选举按金送交选举主任。选举网站载有选举主任联络名单。

提名表格可从选举网站下载,或于各区民政事务处、选举主任的办事处,以及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海港中心10楼或观塘创纪之城第6期23楼2301至2303室的办事处索取。

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数目如超逾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的人数,须于12月11日举行投票。

查询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责任编辑: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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