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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启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6-10-08
山东省济南市副秘书长耿建新介绍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胡卧龙摄山东省济南市副秘书长耿建新介绍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胡卧龙摄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胡卧龙 山东报道)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山东省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济南、威海、烟台为试点城市。根据相关规定,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境外旅客,在购物离境时享受11%的退税,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继今年4月1日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启动离境退税政策后,山东又有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烟台蓬莱国际机场、威海大水泊国际机场等三个机场成为离境退税口岸。济南、烟台、威海三市信息互联互通,可办理异地退税,更加方便境外游客多地旅游购物。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申请退税。同时需满足四项条件,包括: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最低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据济南市副秘书长耿建新介绍,目前,济南已经确定了23家定点离境退税商店。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物后,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含增值税)的11%的比例金额申请退税。

耿建新认为,该政策将吸引更多国外游客来山东旅游,延长境外旅客的停留时间,将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也是济南乃至山东实现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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