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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次立法保护大足石刻

2016-10-09
重庆大足石刻千手观音重庆大足石刻千手观音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张蕊 孟冰 重庆报道)近日记者获悉,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已起草《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并提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旨在立法保护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足石刻。据悉,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在重庆尚属首次。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主任汪俊介绍,此次立法不仅征求了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政府的意见,专门听取了大足区、大足石刻所在地镇政府的意见,还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众普遍征求了意见,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基础上,借鉴了西藏布达拉宫、洛阳龙门石窟等地地方立法和保护经验,最终形成《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草案)》。

「大足石刻是全世界八个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石窟类遗产之一,石刻以其规模宏大、雕刻精美、题材多样、内涵丰富、保存完好着称于世,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汪俊说。

大足石刻位于重庆市大足县境内,始建于初唐,至两宋达到鼎盛。其5万余尊石窟造像代表了公元9至13世纪世界石窟艺术的最高水平,被誉为世界石窟艺术史上最后的丰碑。1999年大足石刻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责任编辑: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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