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11日第三度在高等法院提讯,律政司首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中针对行政长官的第 4 (2B)(a)条,加控曾荫权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名,另又修订曾荫权原有两项行为失当罪内容。新增控罪指曾荫权接受深圳东海花园装修工程,作为批出 DBC 数码广播牌照申请的报酬,该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7年及罚款50万元。
最高可囚七年 案件明年1月审
高院法官陈庆伟上周二(4日)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11日批准律政司加控曾荫权一项贪污受贿罪名,法官同时批准控方修订原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的公诉书内容。案件押后至本月27日再提讯,而正式审讯日期则维持明年1月3日,预计审期20天。曾荫权获准以原来条件继续保释。
指收装修工程报酬 审批雄涛广播
新增的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控罪,指曾荫权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在行政会议考虑和决定雄涛广播(即现时的DBC数码电台)三项申请时,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接受利益,收取深圳东海花园一个单位的装修工程作为报酬;三项申请包括雄涛在2010年4月及9月,向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申请数码声音广播牌照,以及交还AM电台服务的声音广播牌照,另于2011年7月至11月间,数码广播公司申请由李国章以公司董事兼主席身份控制该公司。
就上述首两项申请,曾荫权涉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3月,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身份原则上批准及正式批准,最后一项申请指他涉于2012年1月的行政会议中作出有关批准。
连同11日的新加控罪,曾荫权现须面对三项控罪,而经修订的原来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指他在行会商讨及批准雄涛的牌照申请时,没有申报他跟牌照申请者、主要股东黄楚标正在商讨租住深圳东海花园物业,以及推荐设计师何周礼授勳时,没有披露何周礼替曾荫权租住的深圳物业做室内设计。
曾荫权与妻向记者说「大家好」
曾荫权11日与夫人曾鲍笑薇十指紧扣,于早上9时30分到达高等法院5楼科技法庭应讯。曾荫权虽被加控罪,但表情仍显轻松,跟一众记者乘搭同一部升降机,主动向记者说「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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