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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快必涉扰校辩赛 官指有证明就可定罪

2016-10-12
长毛(左)快必长毛(左)快必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及「人民力量」成员快必谭得志,涉嫌捣乱星岛新闻集团去年5月举办的全港校际辩论比赛,同遭票控,案件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继续结案陈词。主审法官反驳被告指称引用相关法例检控示威者属违宪的讲法,强调立法原意就是要防止有人作出干扰或骚扰合法使用文娱中心人士,撇除暴力元素,只须证明其行为涉及干扰即可定罪。

辩方质疑检控违宪被官反驳

快必的代表大律师郑恺晴结案陈词时质疑,案中控罪的立法意图能否套用在示威活动,若控方把控罪中的四项元素即干扰,妨碍、骚扰或滋扰套入示威活动,即属违宪。辩方要求法庭颁布涉案检控法例属违宪。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反问,任何文娱中心,无论当时正举办粤剧,或某大学租用举办话剧,总之有公众人士可以进入,就等同可以开放给示威者入内进行示威活动吗?

郑大状又指,案发时主办单位或伊馆保安员只是不停劝示威者停止叫喊,没有叫他们离开或报警,故两被告没有构成控罪中的指控。杜官不认同此说,「叫示威者离开,佢哋会走吗?是否要保安员强行抬走示威者,才算造成滋扰?」杜官举例指如果有人「好忍得」,不停被人打都不反抗,不报警,难道就等同打人者没有构成滋扰或干扰行为不成。只要主办单位有不断劝告示威者停止呐喊,但他们无理会,就足以构成故意滋扰行为。

审讯期间,杜官突发现公众席有一名男士多次举起手机对住他,即时茈O庭警检查其手机,杜官训斥该男子很不礼貌,行为影响法庭程序。控辩双方结案陈词完毕,案件押后至下月21日下午裁决。

责任编辑: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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