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杜法祖)6旬退休社会福利署女保障主任5年前退休时,发现在政府任工程师的丈夫有外遇,丈夫并公然带同情妇出席家庭聚会,在取得600万元退休金后又对她称「斗零都唔会分畀你」,并提出离婚,但拒绝交还两人联名但实际是由女主任独资购入的柴湾区物业业权。女主任称在中介人敎唆下,假冒丈夫签名以物业向财务公司申请按揭,骗得380万元。她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欺诈罪,法官14日判刑时表示虽同情被告婚姻不愉快,但案件涉及违反诚信,终判其入狱33个月。
夫外遇提离婚 官:非犯案理由
声称患有肾病、已与丈夫分居的62岁被告张巧宜,于1972年加入社署工作,1990年晋升为社会保障主任,与夫于1982年结婚,育有一对子女。张结婚后为了脱离公屋单位,用自己毕身积蓄独资购入柴湾新翠花园物业供一家人居住。控方指涉案单位于去年的估值为700万元,被告成功抵押物业取得380万元,但扣除一切所需费用,被告只能取得61万多元。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案发后曾与女儿到警署报案,但警方却称是家庭纠纷未有处理。法官14日甫开庭即主动询问该次报警是否属于自首,控方否认,指当时被告没有录口供,只有其女儿录口供称涉案楼按只由被告一人处理,被告丈夫并不知情,但未有透露被告冒签一事。事后女儿表示被告没有向她说过自己曾冒签,家庭会议上亦未有透露。
暂委法官高伟雄指被告犯案行为是违反诚信,无论被告和丈夫的婚姻如何恶劣,都非犯案理由,法庭认为被告非全心全意自首。惟亦考虑到被告或因本案失去长俸,以及案发后曾与女儿到警署报警,非完全逃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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