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厅里黄毓民扔出玻璃杯。
黄毓民掟杯,立会保安人员连忙制止。 资料图片【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在前年7月3日的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上向特首梁振英投掷玻璃杯,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立,押后至10月25日判刑。
裁判官说,被告掟纸及掟杯是同一方向,法庭研究过他当时的动作,包括将手拉后再用力弹出,相信他是向梁振英掟杯,而非泼水,亦排除玻璃杯是意外飞脱。
裁判官又说被告向他人掟杯,由于是硬物,假如掟中人可能令人受伤,碎片亦可能割伤人,认为被告一定了解自己当时行为是不合理,而他蓄意向梁振英掟杯,构成即时及非法武力的侵犯。裁判官裁定黄毓民普通袭击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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