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继「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以「支那」辱国后,「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亦加入他们的行列。郑松泰(虫泰)19日趁建制派议员离场制造流会时,把他们座位上的国旗和区旗倒转,即使有人出言劝喻仍一意孤行。民建联议员刘国勳19日傍晚已报警处理事件。有执业律师指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五星红旗是受保护的,「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郑松泰倒转国旗及区旗时,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一度作出警告,要求他返回座位,而民建联蒋丽芸亦曾怒斥郑松泰,但郑松泰未有理会。
刘国勳报警促调查检控
民建联议员刘国勳傍晚致函警务处,指郑松泰的行为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要求警方立即对郑松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检控。
行政会议成员、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林健锋亦批评,郑松泰将多名议员^面上的国旗及区旗倒转摆放,是公然扰乱立法会秩序,亦不尊重国旗、区旗,应该予以强烈谴责。他认为日后立法会遇到类似事件,梁君彦亦应采取果断措施处理,以保证立法会崇高而庄严的地位。
律师:可囚3年罚款5万
执业律师黄国恩指出,郑松泰把国旗及区旗倒转,做出亵渎及侮辱国旗及区旗的行为,涉嫌违法,执法机关在接获投诉后,有责任跟进调查。他指出,议员在立法会内虽有言论自由的豁免,但却没有犯罪行为的豁免。正如黄毓民在立会向特首掷玻璃杯一样,如有充分证据,应予检控。
黄国恩指出,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五星红旗是受保护的,「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定罪的话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区旗及区徽条例》第七条亦有相似规例保护区旗及区徽,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他又说,郑松泰身为立法会议员,更应尊重国旗,如此行为就算不构成犯罪,立法会内部也应作出纪律处理,对其行为作出谴责甚至弹劾,以示对国家的尊重及维持立法会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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