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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威胁李国章 港大冯敬恩案12月中审

2016-10-20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港大校务委员会今年1月在沙宣道开会时,被港大学生围堵会场抗议。时任港大学生会会长冯敬恩被控恐吓校委会主席李国章及刑事毁坏等四罪,而时任外务副会长李峰琦则涉阻校委纪文凤离场,被票控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案件2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进行第二次预审,控方早前申请将两案合并处理,案件将于12月15日开审,预计共审讯10天,控方将传召17名证人,包括5名警员,并会呈上一段闭路电视及5段公开途径索取的影片作证物,包括网上群组及报纸网上新闻片段。冯、李两人期间可继续保释。

辩方对其中4段网上片段有争议,署理主任裁判官杜浩成问辩方是否需要传召专家证人,以判断控方提供片段的真伪。辩方回应指须一个星期考虑是否传召专家证人,辩方另透露审讯时将传召一名至两名证人。

22处的冯敬恩被控刑事恐吓、刑事毁坏及企图强行进入三项罪名,另涉及一项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的控罪,为刑事恐吓的交替控罪。

21岁的李峰琦被控今年1月26日,于薄扶林沙宣道赛马会跨学科研大楼正门外,阻碍执行职务的消防处高级救护员张嘉辉。

涉威胁李国章 意图令对方受惊

针对冯的刑事恐吓,控罪指冯涉嫌当晚在薄扶林沙宣道5号大楼、即港大赛马会跨学科研究大楼正门门外威胁李国章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令对方受惊。作为交替控罪的公众地方扰乱秩序控罪,则指冯当时曾高呼:「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国章走!队冧佢!队冧佢!」此举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上述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破坏。

「1·26」冲击事件发生于港大沙宣道大楼,当日港大校委会新任主席李国章首次主持会议,其中一项会议内容为讨论是否成立审视《香港大学条例》的专责小组,有逾百名群众于大楼外围堵。

校长马斐森感到「生命受威胁」

至当晚8时许,示威学生及到场声援的人士情绪爆发闹事,冲击事件中有校委及港大职员受伤不适。当晚亦受困的校长马斐森形容感到「生命受威胁」,翌日并发声明谴责学生,强调拒接受「暴民规则」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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