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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示威者曾健超首日作供大迟到遭训斥

2016-10-24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非法「佔中」示威者曾健超疑被7名警员殴打制服,案件24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曾健超首天以控方证人身份出庭作供,便迟到27分钟,法庭须休庭等候,曾健超遭法官训斥时解释因为塞车,法官遂提醒他今日须准时出庭。曾接受辩方「金牙大状」清洪盘问时称:「制服我系咪呢7位差人,我唔肯定。」

公民党成员曾健超24日首次以第一控方证人身份作供,代表第二被告的「金牙大状」、资深大律师清洪质问证人,他被捕时一度尝试用上半身冲向警员,挣扎及用双臂打警员。曾健超否认,反指:「上索带H警察喺我身后,我唔可能向前冲向佢。」

清洪续问,曾健超的手腕伤势是源自他挣扎时不想被索带綑绑而做成,背部伤势则是源自他跌落地而做成。曾否认,指被抬去「暗角」时,其中一名警员大力拗他的拇指及手腕。

清洪又指,曾健超在变电站时,根本见不到有多少人袭击他。曾健超对此表示同意。清洪再问:「你认为喺花槽制服你嗰6位警察都系人渣?」曾健超回应称:「制服我H系咪呢7位,我都唔肯定,但唔代表佢哋唔系人渣。」

被问「淋液」系合法? 曾:无意见

清洪大状指去年曾健超在facebook有贴文称警察是「无耻、人渣」,是否相信香港警察是这样。曾健超承认在公开场合说过警察是「×街」、在facebook发表过「香港政府无法无天」的言论。清洪问:「咁你认为企图淋液体系合法?」曾健超说无意见。清洪随即指出曾健超因政治立场、又身为公民党成员,对警队心痛恶绝而侮辱警察。

曾健超作供时又提到,2014年10月15日被带到中区警署接见室,依警员指示把个人物品放入胶袋,其间一度取出电话「自拍」,然后再关机才放入胶袋。警员要求曾提供手机开锁密码,但他拒绝。当他听到「警察讨论紧要夹我手指去unlock电话」,因为电话关机后,重新开机时要输入密码才能解锁。曾于是说:「唔好咁低能啦!」声称有警员随即用右手手背「大力掌掴」曾的右脸两次,曾指警员「逼我unlock电话,但我拒绝」。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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