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梁振英:宣誓时侮辱国家是绝对不能接受

2016-10-25

【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候要依法宣誓。依法宣誓有两个明确要求,包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拥护《基本法》。他批评议员宣誓时侮辱国家是绝对不能接受,如果在外国出现,会引起重大国际事件,因此香港社会和立法会必须正视,如果处理不好的话,会有重大及深远影响。

梁振英又说,自己以特首身份提出司法复核是根据法律办事。他非常重视与立法会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慧动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