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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国兴宣布参选特首

2016-10-27

【文汇网讯】本网综合报道,退休法官胡国兴27日下午在湾仔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参选行政长官。

参选原因:香港社会太撕裂,想为香港做贡献

胡国兴表示,他没有政治包袱,认为自己有能力纾缓各政党和团体之间的矛盾,为香港带来一个新的和健康的局面,希望为香港作出贡献,建立公平公正及和谐社会。他又表示,争取共识在未来5年内重启政改,相信自己更有条件和能力成为港人之间和中港之间的桥樑。

胡国兴表示,会就问题向社会各界谘询,并融合意见找出各方容纳接受的方案才去进行。他又说,自己担任法官,最少听两方面意见才判案。

胡国兴认为,行政长官梁振英不能照顾香港整体利益以及消除港人的怨愤和社会的分化,而自己有能力纾缓各政党和团体的矛盾,为香港带来一个新的健康局面。

■胡国兴表示有能力纾缓社会矛盾 / 电视截图

「港独」违宪 不切实际

被问到近来香港有人提倡「港独」,胡国兴指:根据《基本法》第一条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港独」违宪,亦不切实际。

胡国兴指自己很期待与其他特首候选人辩论,直言辩论好有趣,又自信满满地指自己担任资深大律师多年,「我唔知边啲人有咩资格同我拗」。

承认尚无「班底」

被问到有无管治班子,胡国兴表示,有想过什么人可以帮到自己,但好难与这些人接触,因为部分人可能「打紧工」,接触会产生尴尬。

胡国兴认为,参选毋须要有「班底」,因为如果他成功当选,自然会有好多人联络他,不用担心没有「班底」做事。

他又说,3月当选到7月上任,4个月有足够时间组班,他又指,公务员团队中有很多有能力的人。

是否担心被挖「黑材料」?胡国兴:我也想别人挖些出来看看

被问到是否担心被挖「黑材料」,胡国兴表示完全不担心,没有黑材料,他也想别人挖些出来看看,他亦无「二奶」,甚么都无,挖到出来再看真或是假。

胡国兴又笑言已戒烟四年,虽一直没再吸烟,但「仲觉得好食,仲系惊(会再吸)」。

认为自己是最适合人选 应不会退选

胡国兴被问到应否调查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万港元的事件,他回应说「let it be」,胡国兴说不清楚背后的政治,并说如果无事,查都不会有事;如有事查一查,就知会有事。

被问到如果有其他更适合的人选会不会退选时,胡国兴说应该不会退选,又话自己是最适合的人选。

被问到有没有与他已故妻子邓小婷的胞兄、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邓国桢讨论参选,胡国兴说,与邓国桢只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又说自己无与其他法官联系。

胡国兴说因为年纪太大,如果当选只会做一届,除非有事做到一部分而不能放弃。

他上车前又说,香港要有一个和谐社会,应该大家融洽、包容,香港就会有好日子过。

自言性格「唔会托手㬹」

现年70岁的胡国兴(胡官)于2012年退休,他于2011年退休前曾称因太孤独故不留恋法官工作,亦认为「唔可以恋栈权位」。

胡国兴除了法官身分外,过去亦有公职王之称,历任多年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首任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等,并处理过多项调查,包括于1996年调查嘉利大厦大火、1998年调查新机场混乱事件、2007年调查香港教育学院风波等。

不少市民记得胡官巡视选举票站时的严肃表情,或是狠批执法部门违规截听通讯的敢言模样。虽多次获政府委以重任,但自言「不是政府的人」,认为公职多只因自己「认叻」及「唔会托手㬹」的性格,才会屡屡接熨手山芋帮政府拆弹。

胡国兴形容法官工作很有趣,但工作量太大,退休后也不会对法庭「心挂挂」,因为当法官的日子「太孤独」。

胡官曾表示身为法官,一直坚守按法律原则判案,同时相信有天理,表明即使心里觉得犯人有罪,但因法律原则要将之释放也不会耿耿于怀。他认为若不按法律原则判决,他日犯人若上诉成功,反会令有道理一方要赔讼费,徒劳无功。

现年70岁的胡国兴,1987年成为御用大律师,执业至1992年加入司法机构,先后任高等法院和上诉庭法官及上诉庭副庭长,2012年退任后,继续任暂委法官,至今年10月18日正式辞任。

政界人士评论

叶刘淑仪:一个好的法官,如果他出来,我觉得他代表了香港人的意志,法官参选都有先例。

曾钰成:欢迎胡国兴出选特首,但未决定是否支持他,亦不排除自己出来参选

刘兆佳:胡国兴表态出选特首,对整个局面有积极作用。中央或未必考虑过胡国兴,但不代表胡不可透过争取各阶层支持,成为中央可考虑的对象。

钟国斌:胡国兴予公众正气及正面感觉,或为社会带来新鲜景象。

汤家骅:佩服胡国兴的勇气,但要看看再确定支持哪位参选人。

涂谨申:欣赏胡国兴担任公职表现,相信他对香港法制精神有支持,但不知道其政治立场,难评论是否支持。

简介:

胡国兴,GBS,CBE(英语:Woo Kwok-hing,1946年1月13日-),前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香港着名法官之一,曾任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现已退任。已婚,育有两子两女。

年表

英华书院中七毕业(1965年)

伯明翰大学法学学士(1968年)

伦敦大学法学硕士(1969年)

英国大律师资格(1969年)

取得香港大律师资格,开始在香港执业(1970年)

树仁学院法律系兼职讲师(1973年至1987年)

树仁学院法律及商业学系系主任(1986年至2004年)

御用大律师(1987年)

获委任为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并结束22年执业律师生涯(1992年)

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1993年至2006年)

香港政府委任其调查嘉利大厦大火(1996年)

与郑维健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新机场混乱事件(1998年7月21日)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2000年)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2004年)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2006年8月17日)

与李泽培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调查香港教育学院风波(2007年2月15日)

退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2011年1月13日)

宣布参选2017行政长官选举(2016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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