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保障「职业自由」非任意拣工 「阶桮P」案下月中预审

2016-10-28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 被控非法载客取酬的5名Uber(优步)司机,受审前挑战政府规限私家车载客取酬必须先行申领许可证,质疑有关规定违反香港基本法第33条中「保障职业自由」权利。惟被告一方28日得悉上诉庭刚推翻执业大律师梁思豪欲以「体雕师」作副业的判决后(见另稿),即时放弃「违宪」诉求。案件定于下月16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先进行预审,下月30日才正式开审。

警方去年采取行动打击手机汽车应用程式Uber(优步),「放蛇」拘捕7名司机,当中5人否认指控。辩方在案件提讯时,指出基本法保障港人选择职业的自由,质疑私家车辆必须领取许可证才能取酬接载乘客的条例,是完全「违宪」,又称现行政策无意让有意领取出租汽车许可证的市民,包括案中被告司机提出申请,一旦当事人涉及出租车行为时,就以刑事罪行作出检控,非常不合理。

上诉庭28日就执业大律师梁思豪一案的判词,则澄清基本法第33条只是保障市民「不受强迫劳动」,而非保障市民「有权任意选择职业」

代表5名被告Uber司机的大律师庭上称,28日上庭前看过有关大律师梁思豪挑战大律师公会拒绝让他以「体雕师」作副业的上诉案判词,得知上诉庭裁定大律师公会上诉得直,梁被改判败诉。由于Uber 一方今次挑战政府是依赖该案作参考案例,既然梁已被裁定败诉,Uber愿接受违宪挑战失败这事实。

裁判官不再宣读裁决理由

裁判官苏惠德回应称,原本已为辩方提出的违宪挑战写了27页裁决书,但参考上诉庭28日就大律师梁思豪准备以「雕体师」作为副业一案的判词,他不会再宣读裁决理由,5名司机涉违法一案可如期开审。

5名否认控罪的司机分别为陈子麟(40 岁)、梁恺信(34 岁)、刘均荣(53岁)、陈键丰(29岁)及陆振邦(43岁),分别报称商人、工程师、司机、售货员及保险从业员,各被控一项非法载客取酬及一项无第三者保险驾驶罪名。

责任编辑:星空

新闻排行
图集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