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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限制比综援60天更多 回乡探亲治病失申请机会

2016-10-30

【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港府今年5月推出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计划(低津),预计计划每年发放29亿元津贴,惠及20万户低收入在职家庭,共70万人受惠。不过,截至9月底,政府仅接获3.24万宗申请,当中2.46万户家庭获发津贴,只有9万人受惠。社区组织协会认为,计划对工时、离港日数等限制多,加上申请程序繁复冗长,申请门槛高,促请政府放宽申请门槛,让更多基层家庭受惠。

社协指出,如领取基本津贴,申请人每月工时至少达144小时;若领取高额津贴,申请人每月工时需达192小时或以上,但不少基层市民是日薪僱员,经常开工不足,导致工时未能符合申请规定,未能达到计划原意。

每半年申报收入 增行政手续

社协又指,不少零散工作者没有固定僱主以现金出粮,因此没有书面记录收入证明,即使申请人填写散工证明后,办事处仍不断要求申请人需僱主填写证明,亦需多次信件来往,甚为扰民。此外,低津申领期半年,受助人需于每半年再次申报过去6个月收入状况,对申请人造成不便,增加政府部门行政手续。

离港日数方面,社协指出,每半年申领期内,申请人及每名家庭成员离港日子不能超过30天,限制较领取综援一年不可离港60天更严格,不少家庭因儿童回乡探亲、回乡治病等而失去申请低津机会。

残津纳入息 变相不鼓励照顾残疾者

社协又指出,现行交通津贴豁免计算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关爱基金等为入息项目,但低津却把上述津贴及伤残人士照顾者津贴纳入家庭入息,变相不鼓励家人与长者同住、不照顾残疾者,违反政府「社区照顾长者及残疾人士」根本政策。

另外,现时低津涵盖入息中位数60%或以下住户,即使收入稍高于入息中位数60%,但不少家庭实际上仍处于贫穷状况,因此社协建议扩阔津助阶层,除了提供全额及半额津贴外,另设额外津贴级别,鼓励仅高于贫穷线上的家庭就业及防贫,也不会影响工作意慾。

该会建议,申领期内不需要有离港限制,取消非在职家庭成员离港限制,令在职家庭申请更弹性,也配合基层家庭实际需要。该会又指,半额及全额资助工时要求应分别下降至72小时及144小时,同时简化申请文件及放宽申请时限,把申领期由半年改为半年至一年,减轻行政及申请手续。

责任编辑:于岄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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