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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入禀促游梁刘停薪回水

2016-10-31

【文汇网讯】(记者 甘瑜)继入禀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庭拒绝「青年新政」游蕙祯和梁颂恒重新宣誓后,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生莫嘉杰10月31日下午再次入禀法院,要求颁令禁止立法会秘书处及有关方面发放议员酬金及各类津贴予未宣誓、未就任的游梁两人和刘小丽,及要求法院声明三人均无权接收有关薪津,并须将已收取的薪津退回立法会秘书处。

莫嘉杰早前已通过律师去信立法会秘书处,要求停止向游梁二人和刘小丽发放薪津,否则将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本报揭游梁已领逾9万月薪

秘书处回应称,有关事宜将在特区政府向法院提出的司法复核案处理。不过,本报早前独家报道,游梁二人已领取了93,040元的月薪,更申领预支834,393元的营运资金。秘书处复函莫嘉杰时则表示,有关问题将在特区政府提出的司法复核中处理,当时莫已经批评对方「答非所问」。

31日下午,莫嘉杰正式入禀法院,要求颁令禁止立法会秘书处及有关方面发放议员酬金及各类津贴予未宣誓、未就任的游梁二人和刘小丽。

入禀状:三人已无资格就任

入禀状中指,三人在第六届立法会首次大会上,在立法会秘书长的监誓下,「拒绝或忽略」作出宣誓,并不符《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并引述法例内容指,「该人若已就任,则必须离任;该人若未就任,则须被取消其就任资格」。

同时,三人拒绝和故意致使宣誓无效的做法,亦违反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基于上述法例,莫嘉杰认为三人已经无资格就任立法会议员。

入禀状又指,根据《立法会条例》第十二条,「在换届选举中当选为议员的人,自该选举后的首个立法会任期开始之时起任职」,而三人明显未符有关规定。

入禀状强调,只有已就任的议员,才有权去领取薪津, 但三人却从未就任。因此,莫嘉杰要求法院颁令禁止发放议员薪津予三人,及要求法院声明三人均无权接收有关薪津,并须将已收取的薪津退回立法会秘书处。

此外,他认为法院亦可要求秘书处或有关方面,暂缓作出任何决定,直至司法复核结束。

促秘书处暂停处理三人薪津

入禀状又指,这宗案件并不涉及立法会内部运作,而是从合法性上去质疑个别人士在就任立法会议员之前,是否已有资格去领取薪津,故认为法院若审理有关案件,亦不会干预立法会的立法过程。在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的同时,莫嘉杰也呼吁特区政府及立法会秘书处暂停处理三人的议员薪津。

网民力挺:禁嘥港人血汗钱

莫嘉杰此举得到不少网民的支持。「Fancy Ma」指出,「申禁制令阻其蚕食香港人血汗钱,这行动值得大讚,热烈拍掌!」「Wingcheung Fock」说,「合理呀!你都未正式成为合格议员(未宣誓就任)。未做野点解取酬金?」「Choi Ming Wong」说,「要求禁止发放未通过宣誓议员酬金,及各类津贴,这是纳税人的血汗钱!」「Hong Wong」指,「讲真一句,真系唔合情,唔合理,更加无天理……点解要出粮俾(畀)佢地,点解要浪费我地纳税人H金钱!」

责任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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