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就香港特区立法会个别候任议员不久前在就职宣誓时公然宣扬「港独」、侮辱国家民族,而后又赴台与「台独」势力勾连活动,新华社近日访问了多名专家,揭露「港独」触犯法律、祸害香港、歪曲历史、伤害民族感情的本质和危害,指出反分裂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际公理,「港独」是一条永远走不通的死路。
郭天武:宣「独」触国家底线
据新华社报道,中山大学法学院、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郭天武指出,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特别行政区,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的规定和要求,这是最起码的底线。个别候任议员借就职宣誓为「港独」代言,严重违反宪法和基本法,更挑战、触犯了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底线。
强世功:不能姑息「独人」妄为
北京大学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强世功指出,香港基本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序言中就明确宣示香港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奠定了香港的宪制基础,「港独」显然严重违反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他强调,不能纵容极少数「港独」分子肆意妄为,因为「港独」的现实危害性在于其不断撕裂香港社会,严重破坏香港和谐稳定,以及意图挑起香港与内地民众之间的对立情绪。
他指出,香港各界和广大市民应共同意识到,若姑息「港独之乱」,由此产生的恶果将由整个香港社会来承担。坚决反对和遏制「港独」,是为了捍卫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的尊严与权威,也是为了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而香港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也关系荌禤a利益。
田飞龙:政府毫不含糊反分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指出,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香港基本法第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反对分裂,攸关国家核心利益,中国政府是毫不含糊的。
陈欣新:须制度性识别遏「独」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欣新指出,用法律方式和手段遏制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办法。从刑法学看,分裂国家、颠复政府是危害国家安全最主要的两种方式。从法律实践看,在大部分国家,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直接进入刑事程序,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一旦被判有罪,嫌疑人将会被褫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他指出,反对分裂,放之四海而皆准。「港独」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和特区基本法,意图颠复「一国两制」、分裂国家,已构成根本性的违宪,必须予以制度性识别和压制。反对「港独」,就是维护宪法,确保依据基本法建立的香港政治体制和秩序不受分离主义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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