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郑治祖)针对「青症双邪」游蕙祯及梁颂恒在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宣「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此解释香港基本法的条文。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胡汉清今日接受电台访问时指出,有人倘利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推动「港独」,肯定牵涉到国家安全的问题,并非香港自治范围内的事,也不是由香港的法院可以处理的。他估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进行原则性和全面性解释,列明「效忠」的标准。
胡汉清在电台访问中指出,中央政府自4月开始已表态,批评「港独」是危害国家安全、分裂国家的行为,而散播「港独」主张者应该有刑事后果。但由非法「佔领」以至有人在校园「播独」等问题,都因为香港法律过时而令宣扬「港独」者毋须负上刑事责任,甚至有人用「港独」旗号参选。如果有人利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推动「港独」,肯定会冲击国家主权和安全,人大常委会亦必然会讨论有关问题。
属全国性标准 人大有权厘清
他估计,是次释法并非仅针「青政双邪」游蕙祯及梁颂恒,亦非针对目前进行中的司法复核案件,而是针对正不断冲击中央底线的「港独」者,及立法会内其他人可能有同样的主张的人,全面解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效忠」的问题,特别是何谓「效忠」国家和特区政府需要与全国性标准一致,不能由香港单方面自行决定,而立法会议员参选前的要求和确认步骤、宣誓前需要符合甚么资格等都需要厘清。
被问及有人指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会影响香港独立的司法权时,胡汉清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释法,而中央在开始讨论如何处理「港独」问题时,还未出现特区政府司法复核游梁宣誓的案件,更不能因案件进入法庭就停止。港人不应只以自己角度看事情,特别是「中央对香港比较其他省市已经特别优待」,香港人要反思为何中央有如此大的反应,「是小事定闯咗大祸」,及考虑国家主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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