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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胡国兴:释法有据无损港法治

2016-11-05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郑治祖)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正审议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已宣布会参选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国兴今日指,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释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如果释法是依照香港基本法行事,对司法独立、香港特区的终审权和香港法治精神不会有影响。

胡国兴今日在接受电台访问时指,相信不少市民会认为此时释法会冲击香港的独立司法权及法治,但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确有此权力,故释法并无违反基本法,不会影响法治精神,「佢对基本法条文有最终H解释权,唔系违法H嘢。」

他续说,是次释法倘依照香港基本法行事,对香港特区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和香港法治精神不会有影响,但他目前仍未知详情,也自己不清楚释法的具体内容,例如会解释甚么字眼等,故现阶段评论事件是不切实际的。

被问及「青症双邪」是否需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负上「责任」时,胡国兴称,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不会评论,但就笑言「无事件就无官司,无官司就无释法」。

信港法官坚定专业地判案

他又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相关司法复核进行中释法,可能会令市民在「观感」上感到不适当,「好似畀咗啲压力法官咁。」

不过,他相信香港的法官很「坚定」,会按照他们对法律的了解去判案,市民不用对此有所怀疑。

责任编辑:黛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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