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许嘉信)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在北京开会审议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草案文本。列席会议的港区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这次释法的目的是厘清立法会议员的宣誓需要合法和有效,亦可能规范议员的宣誓形式,以及未有依法作出宣誓的后果。她又表示,不排除中央日后会针对「港独」议题再提出释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后日召开,外界关注会议对基本法第104条涉及公职人员宣誓的条文的具体释法内容。谭惠珠称,释法的草案文本已经纳入议程,现时未有最终定稿,仍然可作修改。她强调,今次人大常委会主动要求释法,法理基础是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即基本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中国宪法第67条第4款,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法律的权力。
基本法104列明,包括立法会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谭惠珠表示,这次释法目的是要讲清楚,一个议员就职时的宣誓需要合法和有效,才能表示他有担任议员的资格;而这次释法以可能会对议员宣誓时用什么形式或行动,以及如果议员不能够作出合法和有效的宣誓的后果,作出一些规范。
被问到今次释法会否触及「港独」议题,谭惠珠说,释法只会讨论基本法第104条的意思,未必与「港独」有关,但她不排除释法后会有法理基础处理「港独」问题。至于释法会否确立监誓人权力,以及释法有没有追溯力,谭惠珠则没有透露。
对于本港社会上有人不支持人大释法,谭惠珠指出,释法是香港法治体制的一部分,香港之前已经历过四次释法,而终审法院已经接受释法对香港法院有约束力,「所以这已经不是一个新的问题,而且香港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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