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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释法不影响香港法制 「港独」非立法会议题

2016-11-07
何志平说自己并非法律专家,但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见证了《基本法》的修订完成。 记者刘晓宇摄何志平说自己并非法律专家,但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见证了《基本法》的修订完成。 记者刘晓宇摄

【文汇网讯】【记者刘晓宇报道】香港中华能源基金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前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在今日(11月7日)就立法会宣誓风波发表看法,认为今次中央释法为原则性问题,不会影响香港法制,称「港独」不应是立法会议题。

何志平指,《基本法》第158条已经说明了「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解释全国性的法律,香港法院解释香港法律,河水不犯井水。《基本法》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作为大框架,「它不会写得很细。」全国人大这次主动释法,显示了中央对于香港的高度关注,也体现了今次问题的严峻性。

回顾香港回归后四次释法,他引1999年的吴嘉玲案,指这次释法的时机刚好,若释法在法院判决之后,则更容易引起巨大争议。「四次释法对香港司法制度有影响吗?没有。十九年来香港司法制度一样健全,一样独立。」

对于昨日晚间的游行示威,何志平认为是有人借题发挥的伪命题。他说:「游梁二人宣誓时的公开发言,伤害了十三亿中国人的感情,勾起了不愉快的回忆,用词是侮辱性的,是对整个民族不敬,对祖宗不敬。『港独』不应是立法会议题,『港独』议员更不应该进入立法会。」

今日借第三届「中华国学论坛」开幕式,何志平在仪式上就香港年青一代出现「港独」思潮进行了剖析。他认为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将各三分之一的时间分配在学校、社会与家庭中,「西方势力不断渗透,利用媒体批评政府、放大缺点;教师未尽到应有责任,」对于现状,老师、媒体和家长均有责任。

他呼吁在教育上要重本溯源,将中华文化的传统核心价值现代化。「我们太重视形式,忽视了文化教育的本质。」对于有评论认为校园「禁独」威胁言论自由,何志平说:「言论自由的标准是核心价值观,如果没有这个准绳,自由就会变成胡言乱语。」

责任编辑: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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