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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通过网络安全法 加固信息安全屏障

2016-11-07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历经一年多、三次审议的中国《网络安全法》,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高票通过。这部法律是中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旨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将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内容上有6方面亮点:第一,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多项当前中国网络安全方面的热点难点。针对个人信息洩露问题,法律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洩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诈骗多发问题,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在三审稿中增加关于境外攻击、入侵、干扰、破坏中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问题。法律明确上述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个人或者组织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官方评论指出,网络安全法在保护个人信息、治理网络诈骗、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划出了网络世界里不可触碰的「红线」。网络安全法是「护身符」而非「紧箍咒」。搭建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只会给在网络世界里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以限制,让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获得更好保护。

责任编辑: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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