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立法会宣誓闹剧。【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黄仰鹏)全国港澳研究会今日在深圳召开专题研讨会讨论释法问题,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及副会长刘兆佳等20余多人出席。王振民在会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宣誓问题释法,并非针对法院审判案件,也并非代替香港立法。他指,《基本法》第104条是要保证公职人员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今年15名议员宣誓变表演,本质是「不效忠、不拥护」,令全体港人和国人蒙羞,他同时指,国家需从多方面入手打击「港独」。
王振民表示,《基本法》第104条是要保证公职人员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不止就职时宣誓,参选时也要签署声明,才符合参选资格,要求不止适用于立法会议员,而且包括特首、法官等公职人员。而且宣誓后,如果上述人员违反誓言,应该如何处理,这次释法非常清楚。
王振民强调,宣誓涉及效忠国家,不是一个地方的宣誓,属国家宪法层面。他又指出,今年立法会宣誓,即便有一些人不涉及「港独」,但将整个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变成表演,羞辱国家,这绝对是「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
王振民指出,2004年以前香港立法会宣誓从没发生问题,从来都是正式、庄重的,2004年有1名议员提出要改变誓词,司法复核被拒。2012年有5位,2016年有15位,玩弄宣誓的议员不断增加,「如四年后变成变成二十、三十个呢,那会是全体港人和国人蒙羞的事。」
王振民指,面对「港独」咄咄逼人,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单靠人大释法远远不够,释法只是解决宣誓的问题,还需要国家从更多方面采取措施打击「港独」。
王振民强调,特首、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都有处理「港独」的责任,其中行政长官是第一责任人,有权有责执行人大对基本法的解释。而特区立法机关,同样有责任按照基本法来处理包括立法会宣誓在内的广泛的「港独」问题。他指,中央做中央的事情,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各自按照法律做各自的事情,共同应对「港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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