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 记者 郑治祖)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依法作出权威解释,阐明何谓完整、庄重作出立法会誓言,及不依法宣誓的后果。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陈弘毅12日指,是次人大主动释法是可从政治及法律两方面去理解中央的顾虑:在政治上,中央认为鼓吹「港独」者进入立法会,逾越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因他们的本质是要分裂国家;在法律上,中央不希望因「青政双邪」的宣誓司法复核问题而令立法会运作瘫痪,避免「夜长梦多」。
陈弘毅12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根据「一国两制」及香港基本法的设计,中央可以行使权力的情况是非常有限的,「中央不是有很多权力可以用,根据基本法,绝大部分权力都是特区政府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那里。」
他指出,根据香港基本法,解释基本法权力同时由香港法院及人大常委会拥有,是「共享权力」,两方面都可以运用,倘只允许一方使用,则并非合理权力平衡关系,「所以有人认为基本法应由香港法院全权解释,人大常委会是零权的话,当然是不合理。」
陈弘毅重申,今次人大释法的原意不是要质疑已宣誓的议员资格,也不是针对一些法院案件,而是主要透过立法解释,订立一些规则以作长远之用,并强调中央一直对释法非常谨慎,「有权,但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尽量少用。」
他认为,今次释法是可从政治及法律两方面去理解,「首先从政治上,中央对于有主张『港独』人士进入立法会,是超越了、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一国两制』有一个底线,就是『一国』的原则,提倡『港独』就主张分裂国家,中央觉得分裂国家这个问题是非常严重的。」
他续说,另一个因素是有关宣誓问题的官司开始后,「青年新政」两位议员仍都尝试硬闯立法会,更获得其他反对派议员的支持,令立法会两次无法开会,故中央遂关注立法会正常运作会否受到影响,「是不是因为一两个主张『港独』的立法会议员就会令议会瘫痪?事态愈来愈严重不想拖。诉讼如果到终审庭,终审庭不知会怎样判,又不知会唔会提请人大释法,所以中央觉得(唔想)夜长梦多。」
被问到中央是否要在司法复核案件裁决前释法,陈弘毅承认,自己在10月底才接到通知赴北京开会征询有关意见,但认为于审讯过程中出现释法只是纯粹巧合,并非刻意在裁决前释法,「因为(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开会一次,根本不知道件案什么时候审,开会日期亦都不是就住香港几时审而决定,自己是按茼菑v时间开。」
同场的「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则称,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释法,但香港仍然是采用普通法制度,相信法官是根据法律文本判案,法律文本出现模糊时,才会参考文本以外的说明,但也不会根据个别官员的发言和解释,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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