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叶汉亮)旺角暴乱案两名被告陈卓轩、陈宇基,共被控扰乱公众秩序、袭击等三项控罪。两被告共三项控罪早前被裁定表证成立。辩方今完成结案陈词,法庭将案件押至明天裁决。
辩方结案陈词指,首被告陈卓轩有表达诉求的自由,陈卓轩作出的掟垃圾桶行为不是造成当时的混乱情况,混乱是因警方追赶人群所致。辩方续指,案发当时场面混乱,质疑警方是否错认次被告陈宇基。
香淑娴裁判官反问,掟垃圾桶与表达诉求有甚么关系?掟垃圾桶可以表达甚么诉求?控方则没有作结案陈词。裁判官将案件押至明天裁决。
首被告厨师陈卓轩(27岁)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次被告补习导师陈宇基(20岁)则被控二项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之警务人员。控罪指,首被告于2016年2月9日在弥敦道抛出一个垃圾桶到行车线上,意图破坏社会安宁,陈宇基则被控两项袭警,指他在同日同地分别袭击警长蔡国威及另一位不知名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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