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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刘小丽宣誓无效选举呈请遭撤消

2016-11-18

【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叶汉亮)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早前以「龟速」宣读誓词,被裁定宣誓无效,但却准以再次宣誓。立法会选举九龙西选区参选人关新伟提出选举呈请,求法庭裁定刘小丽宣誓无效,今早在高院提讯。由于申请人关新伟未有在限期前邀交保证金,选举呈请遭撤消。不过刘小丽至今最少涉及其他三宗司法复核的案件。

代表申请人关新伟一方的大律师黄添伟表示,由于申请人于本月3日递交呈请申请后,便一直离港直至本月10日才返港,所以未能安排在限期前付款,强调现已准备妥二万元保证金。

法官区庆祥指,即使申请人不在香港仍能安排付款,质疑申请人完全不按法定情序呈交文件及保证金。区官又指,刘小丽已有其他司法复核正在处理,质疑申请人为何不先等待该司法复核案的结果。

根据《立法会条例》,呈请人必须在向原讼法庭提交选举呈请书后的5天之内或原讼法庭所指示的其他限期内,就他可能须付给在法律程序中为他提供证据的证人或任何答辩人的所有讼费提供保证金。如不获遵从,选举呈请即视为已被撤回。

责任编辑:黛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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