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罗旦)「青症双邪」近日在网上发起「众筹」,称要筹500万元作为上诉之用,至今日下午2时筹得115,546.45元。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两人透过众筹方式上诉打官司,有「助讼」的可能性,倘捐款人能从此官司得到任何利益回报,就有违法之嫌。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律师周浩鼎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游梁两人称要透过众筹方式上诉打官司,或有触犯法例之嫌,「如果他们真的没有经济能力打官司,大可以申请法援,但如果他们本身是有钱的,又为何要众筹?当中是否有讹骗之嫌?」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张国钧指出,以众筹方式资助打官司是有法律的灰色地带,近年也没有相关案件参考,故现在不太肯定他们的做法是否违法,但强调捐款人倘有任何利益回报是绝对不行的。
新界西立法会议员、律师会前会长何君尧认为,游梁两人扬言透过众筹方式上诉打官司,有「助讼」的可能,有违法之嫌。他解释指,倘有人出钱让人打官司,并可分享官司成果,就可能有利益冲突之嫌。特区政府必须根查此问题,绝不能姑息养奸,养虎为患。
执业律师黄国恩坦言,香港目前未有正式明确的法例监管众筹问题,但认为梁游二人倘用此方式打官司,极有嫌疑是透过助讼影响司法公正,「这两人的诚信已经有很大问题,而且众筹根本不会知道钱从何来,不排除有人,甚至外国势力利用不同名目捐钱打官司。」
「热血公民」前「首领」黄洋达此前质疑是次「众筹」所得费用并非用于上诉,而是用作支付原讼庭败诉后的讼费。「青政」特别在「众筹」页加了一段备注,称众筹所得是「用作支付上诉之讼费以及相关费用,并非初审之讼费」,又称如上诉成功,此笔款项将全数捐至「帮助抗争者的团体」。
黄洋达再发帖质疑,指「佢地(哋)系预左(咗)输官司,筹定钱要大家帮佢埋单,等佢地(哋)可以真正『无成本玩野(嘢)』!.....佢话如果胜诉,唔驶畀讼费,净落唻(嚟)H钱捐畀帮助抗争者组织!咩组织呀?本民前呀?定青政自己?一旦胜诉,唔打算退款,仲谂住赚埋你!.......我有咩解决方案:佢地(哋)破产,申请法援,就可以打呢场上诉战,根本唔驶(使)筹!」他更质疑,「筹返黎H钱唔系用黎(嚟)上诉,系预你濑野(嘢)H时候,有个安全基金,确保你可以安渡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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